命運.晚餐續篇

 最近某個汽車廣告𥚃有句台詞引起了我的注意和聯想,它說:只追求準時就好的人,通常都會遲到!記得我以前常跟工讀生說:如果你習慣要求自己做事只要60分就好,通常你就會變成不及格的人!而一個只以法律治國的國家,勢必只能淪為三流的國度,因為法律基本上是以保障事故發生後你我雙方的「基本權利」(60分)為目標。

       所以為人父母的長者啊!繼續告訴你們的孩子只要把書唸好就好了吧!繼續告訴你們的孩子只要不吸毒不殺人就好了吧!繼續告訴你們的孩子只要把自己照顧好就了吧!然後他們就自然而然地會變成書也唸不好、自己也無法養活自己只能啃老、甚至違法的人! 

       然而為人子女的晚輩啊!繼續告訴你們的父母說一切都是大人不好,都是社會的錯,都是體制不好⋯⋯所以自己才會出現行為的偏差吧!然後我就會跟你説,如果你說得有理一切都是別人造成的,那很抱歉你將會喪失「人權」,因為在這因與果的連結中,似乎不包含你有「自由意志」這個事實,但「自由意志」卻是「人權」之所以成立的基礎;所以如果你有自由意志你就該負責,若沒有自由意志那便沒了人權,既然沒了人權那你的下場就⋯⋯任人處置了!因為你充其量只是徒具人形罷了!

       最後我想說的是:人的夢想決定他自身的高度!雖然外界的干擾和變因很多,但正因為如此,我們更要把目標設高努力追尋,畢竟只追求及格的人生,多半只能是廢材!